一、电子检务背景
当前,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如火如荼,各级机关单位都在加紧信息化的建设。200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关于在大中城市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的决定》,提出“科技强检”的口号,把检察院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推向了一个高潮。
我国的各级检察院办公办案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手工模式上,检察院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人员紧张,经费保障困难,基础设施、设备水平仍然落后,科技含量低等问题。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制约了各级检察机关的发展。利用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效率,解决各级检察机关在际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将各级检察机关沿用多年的静态业务系统替换成利用现在计算机信息技术,动态、实时、高效的办公、办案管理系统,这是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和各级检察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在检察工作中提出的强烈呼声。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涉及案件的人员流动性增强,案件的跨国性,复杂性都在加大,各级检察机关迫切需要提高检察机关信息的收集和加工能力、全国联动及反应能力、跨国案件处理能力,提高办案科学性和效率,为我国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为各级领导和检察机关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决策手段。
金鼎软件根据高检院代码编制标准,通过对检察机关的分析、调研,开发的检察院办案管理系统是一套采用B/S方式的检察机关网络应用系统,通过快速安装,迅速搭建各级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信息化系统。建立检察院各业务信息窗口,根据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划分不同的职能权限。将基层办案受理、处理人员的信息通过办案管理系统智能化的自动流转至分管检察长。高级和中层检察机关将处理后的案件信息反馈到中层及基层检察机关,同时基层和中层检察机关将相应的案件信息也通过金鼎检察院办案管理系统预留的接口自动的对接到上级检察机关的信息化系统中去,实现了内部办公、办案的智能化、电子化,以及与各级机关的信息系统的无缝结合。
二、金鼎电子检务解决方案
1、检察机关信息化总体规划
(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
县区检察机关作为基层的检察机关,直接承接着数量庞大的基层案件,同时也要将其中的部分案件转交给地市级检察机关、省级乃至最高人民检察机关。县区检察机关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时候同时承担多重的任务,县区检察机关内部的信息化建设和对上级检察机关的信息化系统的对接。中层检察机关则要处理基层检察机关提交的案件受理信息,同时要将信息传送到高级检察机关,高级检察机关更多的则是将处理后的信息结果反馈到基层和中层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前期完成机关系统内的局域网、专线网建设的基础工作后,通过检查机关网络应用软件,将检察院各个分支机构联动起来,达到资源的共享,实现办公、办案的协同性。
由于各地区信息化建设的差异性,金鼎检察院办案管理系统可以与已有的符合高检院标准制定的信息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无缝对接。